根据教育部《关于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工作的通知》,教育部已经启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工作。现将教育部的通知转发给各单位,其它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提交申报材料。请认真阅读教育部《通知》中的“申报资格”,按照“申报材料”中的具体要求准备申报材料。申报材料包括:《申报评审表》、《申报一览表》、申报成果和其他附属材料,及《申报评审表》和《申报一览表》的电子版。
1、《申报评审表》一式8份(至少1份原件),统一用A4纸打印。
2、(1)著作类、普及类申报成果报送一式3份(至少1份原件),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,标明申报单位、申报人和所申报的学科。
(2)论文类成果一式8份(至少1份原件),包含刊物封面、目录和版权页,分别附在《申报评审表》后统一装订在一起。
(3)研究报告类摘要一式8份,同成果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一起,分别附在《申报评审表》后统一装订;研究报告全文一式3份,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,标明申报单位、申报人和所申报的学科。成果需要保密的,请特别注明。
3、申报成果的各种证明材料或附属材料一式8份,统一装订在《申报评审表》后;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《申报评审表》、成果、附属材料的顺序装订。
教育部《通知》、《申报评审表》和《申报一览表》可在创作科研处网站下载(网址:http://czky.scfai.edu.cn/)。
二、请于2009年4月15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到创作科研处,电子版文件请发送到电子信箱。
电子信箱:103225512@qq.com
联系人:张杨
联系电话:8618117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