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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陕西师范大学对口支援昌吉学院协议》以及3月21日我院与陕西师范大学高层互访座谈会精神,从今年起,两校将正式启动联合培养本科生工作。根据《陕西师大与昌吉学院联合培养本科生实施方案》的要求,两校将采取“1+2+1”的培养模式,即大一和大四在昌吉学院培养,大二和大三在陕西师大培养,最后学业完成并合格后,由两校共同颁发毕业证书。此举将对提高我院生源质量、加强学风建设产生积极作用。
今年,联合培养的本科生将从我院2011级部分从事师范教育专业的优秀学生中遴选,遴选办法正在制定中。八月底,选出的学生可望赴陕西师大学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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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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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荣获“2010—2011年度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管理优秀单位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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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—2011年度我院普通招生录取工作在在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,在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各部门、各系(院)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,经过学生处全体招生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,确保了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的安全、稳定、有序的开展。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〔2012〕06号文件《关于2010—2011年度自治区招生考试工作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的表扬通报》,我院被评为“2010—2011年度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管理优秀单位”的荣誉称号,学生处徐洪处长、李云志同志被评为“普通招生优秀个人”。
以上荣誉的取得是学院党委领导和各部门、各系(院)老师共同努力的结果,学院在今后的普通招生录取工作中将进一步严格规范管理,提高服务质量,促进我院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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