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办公室
(1)根据画院的具体工作任务,当好院领导的助手和参谋,协调处理日常院内外、上下级事务和工作。(2)负责职工的人事、劳资、福利及社会劳动保障等审核工作及具体事宜办理。(3)负责财务管理、预决算方案、统计上报等工作。(4)负责机要文件收发、档案、资料的收集整理等工作。(5)负责单位安全保卫、车辆管理及勤杂管理工作。(6)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。
负责人:王彩娥 电话:0351-7241176
2、业务室
(1)依据主体创作业务,实行配套工作的承包经营,如装裱、布展、制作等工作。(2)充分利用画院的创作资源和无形资产,进行书画项目的经营和作品的市场开发。以增值创收,弥补画院业务开展的经费不足,探索发展文化产业之路。(3)有条件地以现有经营部门和人员,实行有关对外经营的承揽承包和相关业务开展。
负责人:梁 毅 电话:0351-7241176
3、创作室(工作室)
(1)执行落实画院的创作规划和任务。按年度工作计划,具体协助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各项深入生活、作品观摩、创作研讨等具体创作过程和相关学术活动。把握创作导向,提高创作水平,实现创作管理,以高质量的美术作品出精品力作,打造优势品牌,提升画院创作实力和社会影响。(2)承担画院为党委、政府中心工作所需的各项美术文化活动的展出、交流提供美术作品,组织相关创作活动和公益性服务,负责协调管理画院对外交流展览、出版等工作。(3)协调画院艺委会,做好画院画家年度任务考评考核,藏画、任务画落实,职称晋升、聘任等量化管理工作和任务。
负责人:孟旭耀 电话:0351-7241176